项目概况 白龙越江通道至海彤路市政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玉沙路A8-10中房高级公寓1201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YZ-******
项目名称:白龙越江通道至海彤路市政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招标控制价:3,474,206.96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3,474,206.96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事务所,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分支机构可参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采购文件中涉及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相关证明材料的,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
只有中国公民才能以自然人的身份参加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以上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或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或任意一个季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应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新成立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或任意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是零报税的,应提供由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提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换发新证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证书复印件及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项目的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3)供应商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声明函,详见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中“八、资格审查资料”(五)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声明函)。
9. 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及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承诺函或者查询结果的网页打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6月16日18:00至2025年06月23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玉沙路A8-10中房高级公寓1201房。
3.方式:携以下资料至报名地点现场报名:(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注:以上资料提供完整一套复印件留存代理公司,且必须加盖供应商原始公章。
4.售价:500.00元(含图纸,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2.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 74 号鸿泰大厦 14 层海南共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室5。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06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 74 号鸿泰大厦 14 层海南共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室5。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海南招采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海南省政府采购行业协会、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2.有关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
联系方式:吴先生08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玉沙路A8-10中房高级公寓1201房
联系方式:陈文婷、刘安琪、陈燕 08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文婷、刘安琪、陈燕
电?话:0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