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二手车出口基地建设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6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项 目 名 称 : 株洲二手车出口基地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中华路1号汽车博览园内
合同 编号 :
委 托方 : 株洲市天元区商务局
承 接 方: 湖南******有限公司
签 订 日 期 : 2024年8月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株洲市天元区商务局
承包人(全称):湖南省湘钧建设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株洲二手车出口基地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 程 名 称 : 株洲二手车出口基地建设项目
2.工 程 地 点 :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中华路1号汽车博览园内
0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4.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5.工程内容:株洲市天元区汽车博览园内国际赛车场发布中心一楼室内装修,包含但不限于天花、墙面、地面、灯饰、设备、广告等等,具体以设计图纸和清单为准。
6.工程承包范围:
包工包料,保安全文明施工,包向相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验收并确保通过。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暂定2024年 月 日,以开工令或者工地例会明确的日期为准。计划竣工日期:暂定 2024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20 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
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壹佰壹拾叁万陆仟肆佰零伍元柒角贰分(¥ ******.72 元),含增值
税费率9%,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贰万捌仟肆佰壹拾元壹角肆分 (¥28410.14元 )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综合单价已包含了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如遇国家税率调整,按不含税价及国家调整后的税率计算税费)、风险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所有措施费、二次搬运费以及所有以承包人名义缴交的行政性收费(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押金、基金等),临时设施搭设用地租赁费,各种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评审费,施工水电费,已完工程成品保护费,脚手架费,工程配套费等。综合单价及相关费率已考虑了合同履约期内的物价波动影响系数,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双方不得随意提出调整综合单价。招标单位有权对图纸内容进行变更调整,如变更分项,结算时相应增减。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彭思思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5)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6)通用合同条款;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图纸
(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10)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 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 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 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 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2024 年8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株洲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柒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伍 份,承包人执 贰 份。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银行: ******银行:
账号: 账号:
合同.rar